新晃侗族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
簡 章
根據(jù)我縣教育部門用人需要,擬公開招聘教師共61名,現(xiàn)將有關招聘信息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計劃、職位(專業(yè))及要求
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涉及單位2個,計劃招聘崗位總類14個,人數(shù)61人。詳見《新晃侗族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》。
二、報考條件
(一)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;
(二)熱愛教育事業(yè),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(zhì)、職業(yè)道德;
(三)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
(四)專業(yè)基礎知識扎實,能力、技能水平較高;
(五)服從教育局工作安排;
(六) 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。凡被刑事處罰、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機關立案偵察尚未作出結(jié)論或開除公職的人員,以及在我縣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均不得報名;
(七)年齡界限:年齡30周歲以下為(1986年1月4日以后出生);年齡35周歲以下為(1981年1月4日以后出生);
(八)在編教師及特崗教師不得報考。
三、招聘工作程序
公布招考簡章—報名及資格審查—筆試(閉卷)—面試—體檢—考察—公示—錄聘審批。
四、報名與資格審查
(一)報名時間: 2016年1月4日至1月8日。
(二)報名地點:①現(xiàn)場報名,地點為新晃縣教育局人事股;②網(wǎng)上報名,報名表在簡章發(fā)布處下載,填寫完成后發(fā)送到郵箱2745070020@QQ.COM。
(三)報考者需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(身份證在辦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戶證股證明)、畢業(yè)證(2016年應屆畢業(yè)生報名時提供就業(yè)推薦表,2016年7月30日前提供畢業(yè)證)和具體職位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。
(四)現(xiàn)場報名時,根據(jù)報考條件,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,符合報考條件者,填寫報名登記表,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張。新晃縣一中教師職位網(wǎng)上報名人員2016年1月8日前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審查;新晃縣思源實驗學校教師職位網(wǎng)上報名人員2016年1月15日前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審查,考生提供證件需真實可靠,如不實將取消面試資格。
(五)各崗位統(tǒng)一進行筆試、面試。
五、筆試
(一)新晃縣一中教師崗位不進行筆試,直接進入面試考核。
(二)新晃縣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筆試內(nèi)容及考試時限:筆試內(nèi)容為教育政策法規(guī)、教育理論、教育教學基礎知識等。滿分100分,考試時限為90分鐘。
(三)筆試時間及地點:時間為2016年1月16日上午9:00-10:30;地點在新晃縣職業(yè)中專,考生請于2016年1月15日到新晃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,具體內(nèi)容詳見準考證。
(四)每個職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(shù)的開考比例不得小于1:3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,經(jīng)市人社局批準后,①調(diào)整招聘計劃;②適當降低開考比例。
六、面試
(一)面試人選:
1、新晃縣一中教師崗位根據(jù)報名人數(shù)不低于最低開考比例1:3全部進入面試,面試對象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,經(jīng)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,報市人社局批準后,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招聘計劃數(shù)。
2、新晃縣思源實驗學校根據(jù)聘用指標與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(面試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,并列進入面試),按招考計劃1:2的比例確定。
(二)面試方式及內(nèi)容:
1、采取現(xiàn)場試講、綜合測評的方式進行。
2、具體細則另行規(guī)定。面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。
(三)面試時間及地點:
1、新晃縣一中教師崗位面試時間為2016年1月9日至1月10日,地點為新晃縣一中。
2、新晃縣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面試時間為2016年1月17日,地點另行通知。
七、成績合成
面試結(jié)束后,成績計算方法:
1、新晃縣一中教師崗位直接將面試成績計入總成績。
2、新晃縣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將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合成考試總成績,分值100分。按筆試成績占40%,面試成績占60%合成綜合成績。
八、體檢、考察
(一) 體檢人選根據(jù)聘用指標與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(考試總成績相同的,按筆試成績排名,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,加考專業(yè)知識科目)按1:1的比例確定,折合后綜合成績達不到60分的,不得進入體檢環(huán)節(jié)。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的可依次遞補,遞補不超過兩次。
(二) 考察(政審),體檢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考察,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的,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,不進行替補。
(三) 體檢考察時間:具體時間另行通知
九、公示
(一)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等結(jié)果將在縣城廣告宣傳欄、縣人社局的政務公開欄及縣人民政府網(wǎng)分別予以公示。
(二)確定擬聘用人員后,進行公示。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舉報,期限7天,舉報者要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,并提供必要的證據(jù)(匿名舉報不予受理),公示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,辦理聘用手續(xù);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(jù)的不予聘用;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,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確定的,暫緩聘用,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。公示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,不進行遞補。
(三)公示時間:按招考進度另行決定。
(四)設立招考聘用監(jiān)督小組,由縣組織部、紀委、教育局、縣人社局等單位人員組成,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(jiān)督。監(jiān)督電話:0745—6221129,0745—6223506,0745--6222517。
十、錄聘審批及待遇
綜合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,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程序辦理編制人事手續(xù),為財政全額撥款編制人員,按國家政策享受工資福利待遇。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,試用期滿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。
十一、其他事項
本次公開招聘簡章可在新晃縣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和懷化人事考試網(wǎng)查詢,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745—6222517(教育局人事股),0745—6228910(人社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) 。
附:點擊下載>>>
1、《新晃侗族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》
2、 《新晃縣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》
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
二○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